什麼是屋頂頂棚加建許可?

頂棚加建許可全名為「台北市合法建築物平屋頂建造斜屋頂申請書」,限制為基於防漏目的、無壁體和門窗之斜屋頂。頂樓加建小套房等等情況不在此法規所劃之合法範圍內。

申請頂棚加建有什麼限制?

  1.  限七樓以下、建造超過20年,並且經過建築師或技師等專業人員鑑定有漏水情形之建築物。
  2.  斜屋頂之構造非鋼筋混凝土材料,並且需以不燃材料建造。
  3.  高度從屋頂平台面起算,屋脊小於二.一公尺,屋簷小於一.八公尺或原核准使用執照圖樣女兒牆高度加斜屋頂面厚度。
  4.  斜屋頂不得突出建築物屋頂女兒牆外緣。但屋頂排水溝及落水管在基地範圍內,且淨深小於三十公分者,不在此限。

申請頂棚加建需要鄰居同意嗎?

是的,頂棚加建需要正下方所有樓層鄰居同意,例如五樓之老公寓,則需要1~4樓之所有住戶簽署同意書,隔壁棟住戶則不在此限。有管委會管理之社區,則以會議之決議為準。

申請頂棚加建的流程是什麼?

申請人應檢附工程圖說、不燃材料證明、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書(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簽證負責)、住戶同意書向建管處違建查報隊申請。竣工後三個月內拍照送交單位備查。

台北市平改斜新法規(2023年七月一日起更新)

為解決老舊建築物屋頂漏水之情形,北市自95年即訂定合法建築物為防漏目的得向建管處申請於平屋頂上建造斜屋頂,惟現行規定臨道路側要留設無頂蓋式避難空間,仍無法完全解決市民的屋頂漏水困擾。

建管處虞積學處長表示,為回應市民生活需求,建管處已邀集建築師公會及消防局共同研議,考量斜屋頂四周不得搭設壁體,濃煙高溫相對不易蓄積,且目前已放寬斜屋頂高度至2.1公尺,足可供市民暫時避難,因此於今年將取消留設避難空間之規定。

另針對已向建管處申請核備在案之斜屋頂案件,倘有在原留設無頂蓋式避難空間上搭蓋棚架之需求,仍須依規定重新申請報備。

虞積學處長呼籲,斜屋頂新規定將於112年7月1日生效,有設置需求之市民應依規定申請,切勿自行違法搭設加蓋;另針對申請搭設並核准在案之斜屋頂雨棚,建管處將不定時派員現場勘查,提醒市民切勿二次施工,避免觸法,如有發現增建情事,將優先查報拆除。

(台北市建管處新聞稿連結請點我)